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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支部委员会
【字体: 】【2007-09-15】 【作者/来源 365赛事投注】 【阅读: 次】 【关 闭

    1.党的支部委员会
    党的支部是党的组织中最基层的组织形式,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党支部的组织形式是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2.支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组织的决策指示,贯彻执行支部大会的决议;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监督、教育党员遵纪守法,抵制不良倾向;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保证监督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全体党员负责,定期向党员大会做出工作情况报告,并接受党员的监督和批评。
    3.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⑴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经过一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⑵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⑶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照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⑷经常同行政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⑸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照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4.党支部组织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职责是:
    ⑴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⑵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⑶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好对预备滋补品同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⑷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另外,不设纪律检查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
    5.党支部宣传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的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⑴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⑵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⑶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励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⑷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
    ⑸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6.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其职责是:
    ⑴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本单位党员执行纪律的情况。
    ⑵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向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⑶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斗争。
    ⑷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7.党支部青年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青年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党支部的青年工作。其职责是:
    ⑴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政治机关和党支部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党的作用。
    ⑵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和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⑶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积极为现代化做贡献。
    8.党支部统战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统战工作。其职责是:
    ⑴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提高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积极性。
    ⑵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做好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⑶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⑷具体抓好统战政策的落实,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本支部统战工作的情况。
    9.党支部保密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保密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保密工作。其职责是:
    ⑴教育党员和非党群众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提高革命警惕,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⑵及时了解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变化,分析研究发生泄密事故的规律性,做发防范工作。
    ⑶协助行政部门严格执行有关保密的各项规章缺席,堵塞漏洞,保证安全。
    ⑷协同行政部门调查分析本单位出现的各种泄密事故,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⑸发生政治、刑事案件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在保卫、公安部门的指导下查清案件。
    10.党支部委员人数少的支部可否由其他委员兼任纪律检查委员
    凡建立支部委员会的基层党支部,都应该设立纪律检查委员。支部委员人数少的支部,可根据情况,由一名支部委员兼任。
    11.兼职支部纪律检查委员一般由谁担任
    一般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兼任,也可由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兼任。
    12.党支部书记与委员的关系
    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工作。在党支部委员会内,书记和委员的关系不是上级与下级、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平等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关系。不管是书记还是委员,在党内表决时一人只有一票权,每个成员都须执行多数通过的决议。党支部书记在实行集体领导中,负有主持支部全面工作和处理日常工作的重要责任,不应借口集体领导而降低或否定支部书记在支部活动中的作用。党支部书记要当好“班长”,应有良好的作风,善于听取和正确集中各方面的意见,主动团结其他委员,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决不能把自己摆在支部委员会之上,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其他支部委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努力完成所分管的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支部党支部书记的工作,共同做好党支部工作。
    13.党支部委员与党员的关系
    在党内,党员之间有分工和职务不同,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有党员都是党的普通一员,都要履行党员的义务,也享受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党员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只有上下级组织之间、党员个人与党组织之间存在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党员之间没有领导与补领导的关系。因此,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平等的同志关系。只有支部委员会和党员之间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当然,支部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某一方面工作,是代表支部委员会行使职权的,党员应当尊重和服从,但这不是委员个人与党员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而是支部委员会与党员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14.怎样开好支部委员会
    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就将要讨论研究的问题通知各委员准备意见;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发挥集体的智慧,在民主的基础上形成决议,支部书记不能搞“一言堂”,委员要增强全局观念,积极参加和维护集体领导。会上遇有重要意见分歧时,不要匆忙决定,应当通过深入学习,调查研究,反复讨论,统一认识,然后再做出决定。
    15.支部书记怎样主持支部委员会议
    在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之前,首先要确定会议的中心议题,并通知各支委做好准备。在支部委员会上,可根据会议的中心议题,组织大家学习上级的有关指示,开展讨论。对于有分歧的意见,要经过充分讨论,努力求得一致。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正确集中大家的意见,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同时,还要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决议的具体措施,包括对党支部成员贯彻执行决议的明确分工。
    16.支部书记怎样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
    党支部书记要定期主持召开党、政、工、团联席会,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批示、支部的决议,研究实施措施。要定期协调党、政、工、团的活动安排。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行政领导负责。需党、政、工、团协同工作的,经研究后,各个组织分头去办。党、政、工、团联席会不能代替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
    17.支部书记怎样依靠党小组开展工作
    支部委员会决定的许多工作任务要通过党小组去贯彻落实。支部书记一定要抓住党小组这个环节开展工作。如定期召开党小组长会议,结合党的中心工作和具体任务,向党小组长布置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经常组织交流党小组的工作经验,注意听取党小组长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提高党小组长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帮助党小组长安排好党小组的活动,使党小组活动更加丰富多彩等等。
    18.由三名委员组成的支部委员会,只有两名在,可否开支部委员会
    通常不能召开。如要讨论的问题不很紧迫,可待另一名回来后再讨论。如另一名暂时回不来或情况紧迫,可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如要讨论的问题是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已有决议,属于贯彻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只要不违背原决议精神,则可由两名支委商量办理,不必再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
    19.支部委员会成员不过半数时怎样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半数所作决定才能有效;如遇重大问题需要做出决定,能够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0.在支部正副书记都外出的情况下,支部委员会开会决定的一些事情是否有效
    在支部正副书记都外出的情况下,支部委员开会决定的事情,体现了支部委员会多数人的意志,当然有效。支部正副书记回来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复议;在支部委员会复议之前,支部正副书记对原决定不得擅自推翻。不过,在支部正副书记都外出期间,除有紧急情况外,一般不要匆忙做出重要决定。
    21.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怎样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这样的支部因为人数少,活动方便,对一些重大问题,可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不能由支部书记个人决定。至于支部的日常工作,仍由支部书记负责处理,并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个别不适宜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重要问题,可由正、副书记提出意见,报请上级党组织决定。
    22.召开支委扩大会及其应注意的问题
    有时因工作需要,如传达布置某项工作,动员完成某项紧急任务时,为了争取时间,减少层次,更好地统一骨干的思想,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但这种会议不宜开得过多,更不能以它取代支委会,否则容易削弱支委会的领导作用。支委扩大会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以及有关行政干部列席。应注意的是:非党同志一般不宜参加支委扩大会;被扩大参加会议的同志可充分发表意见,但作决定时无表决权;支委扩大会必须有超过半数的支委参加才能召开;不能采取党、政、工、团联席会议或党政联席会的方式来代替支委会和支部大会。
    23.支部可否决定对党员进行立案检查
    对犯错误的党员进行立案检查,应由支部提出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不能决定对党员进行立案检查。
    24.支部委员会刻制印章问题
    党的支部委员会刻不刻公章,要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如果支部对本单位的工作只起保证、监督作用的,就没有必要刻公章;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等,可以用支部书记的名章。如果支部负有对一个独立单位的领导作用,为方便工作刻公章是可以的。但必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报公安部门备案,并按上级规定的统一样式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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